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2016年版)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月11日以第124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有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现更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院(现更名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东南大学等。主要起草人有林治远、田霈、杨鸿远、林绣贤、杨春华、赵坤耀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本规范作为通用标准,在章节编排和内容深度组成上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有较大的变化,章节的编排上主要由城市道路工程涵盖的内容组成,内容深度上主要是对城市道路设计中的一些共性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规定。 2.修订了原《规范》中的通行能力、道路分类与分级、设计速度、道路最小净高、机动车单车道宽度、路基压实标准等内容。 3.增加了道路服务水平、设计速度100km/h的平纵技术指标、景观设计等内容。 4.明确了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的分类和适用条件。 5.突出了“公交优先”、“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6.强化了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计内容。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对通行能力、立体交叉的进出口间距、加减速车道的长度、立交区的平纵线形指标、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等技术问题争议较大。这些都是城市道路设计的关键技术,本标准作为通用标准,由于课题经费、时间周期等原因,未能得以深入的研究。建议在专用标准的编制中,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编制了《城市和城镇的定义分析》、《道路分类分级和设计速度》、《设计车辆及净空标准的确定》及《道路限速、设计车速和汽车的设计速度》专题研究报告,同时参考了国外现行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时参考。